融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贴印花财产租赁合同 问:融资租赁机器设备合同是否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会计代理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
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一、多种融资渠道的选择 一般来说,企业的融资渠道有:(1)财政资金;(2)金融机构贷款;(3)企业之间的拆借;(4)企业自我积累;(5)企业组织内部集资;(6)公开发行债券融资;(7)发行股票融资;(8)商业信用融资。 这些融资渠道不外乎内部和外部两种。会计代理从内部来说,包括企业的自我积累和组织内部集资;从外部来说,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可由财政性资金、商业银行贷款、企业间拆借等构成。 这些融资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或采用组合方式,都能满足企业的
企业要善于利用合同的准确签定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采购环节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按照上面的条款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也正是因为其重要性,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根据业务的特点和有关的税收成本而准确签定好经济合同,这样的经济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企业节省不少的税收,即使不能节省税收成本也能为企业延期缴纳税收。为了正确利用签定经济合同的时期,进行减少税收负担,笔者主要谈两点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纳税筹划技巧。 (一)在合同中要明确有关的价格会计代理是否含税以及税收成本的直接承担
企业年底前应及时处理个人借款挂账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看到很多企业“其他应收款”中都挂着对员工个人的借款,其中一部分是为满足员工日常工作所借的备用金,还有一部分属于特殊事项支付给员工的款项。笔者结合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政策,提醒税务机关和企业人员在年终即将结束时,对“其他应收款”个人会计代理挂账处理应予以关注。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
企业发包或出租应及时报备 发包人或出租人对于发包或出租取得的收入都会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其实,就连承包人或出租人的有关情况也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出租人会计代理不报告的,发包人或出租人与承包人或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提示—— 1、承包人或出租人有独立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会计
七种视同股利分配情形需缴个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3年税收工作要点中明确,要突出管理重点,切实加强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笔者在此提醒自然人股东,以下七种情形应视为股利分配,对于个人取得分配股息、红利所得,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股东向公司长期借款视同股利分配。会计代理根据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
七类特殊情况可逾期申报退税 日前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会计代理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作销售的货物,须在作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公告还规定,允许7类特殊情况下出口货物劳务可以逾期申报退(免)税。 注意两个细节 出口退(免)税申报新规定是在《国家
某泵业公司逃避增值税案件分析 2012年8月,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在对某泵业有限公司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该公司长期亏损,且税收预警分析系统提示出现两次预警,遂将其列为重点评估对象。 分析发现,该公司2012年1月~8月销项会计代理税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91%,但是进项税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1.92%,增幅不匹配。同时,该公司税负呈下降趋势,可能存在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多计进项等问题。企业在建工程8月期末为6722961.57元,比年初增长1529583.28元,可能存在在建工程领用
买方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取得违约金是否要缴个税? 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应税所得包括以下11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显然,会计代理因合同解除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属于第一至十类应税所得。 至于买方因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而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属于 “其他所得”,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
酒店设宴待客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最近,网络上风行一篇名为《2013会计避税42招必修》的文章,此文章标题很吸引人,但大部分内容属于“新瓶装旧酒”,一些所谓的避税方法实为偷逃税手段会计代理,极易误导纳税人。本文仅就该文第四节“视同销售莫乱套”部分谈谈自己的看法。 “视同销售莫乱套”原文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借鉴反避税方法处理纳税评估案件 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对纳税人风险程度较高的涉税问题的检查工作都是通过纳税评估和特别纳税调整进行的。实际工作中,特别纳税调整受制于人力短缺,只能覆盖大型企业。笔者以为,税务机关可以尝试将特别纳税调整或者稽查等其他领域的检查和调整方法引入到纳税评估工作之中,不仅能丰富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和提升评估人员业务技能,还能有效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外资独资服装加工A公司成立于2002年,以来料加工为单一贸易方式。2007年该公司进入获利年度,开始享受
接受“营改增”应税服务能否扣税需考虑用途 某公司是一家位于山东省的石油化工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公司将新开一个储油罐安装项目。该项目既包括设备安装,又包括不动产构建。该公司拟委托设计公司出具该项目的整体工程设计报告。一位财务人员认为,提供设计服务的上海地区某设计公司,会计代理从2012年1月1日起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该笔设计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可抵扣税款,减轻增值税税负。另一位财务人员认为,该公司储油罐安装项目属于构筑物,接受上海某设计公司提供设计服务,虽然
将股权无偿赠与给赡养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11】139号)第十五条规定,以下情形的股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 股权所有人将股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 股权所以人将股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 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权的法定继承人、
建筑、酒店行业“混业经营”的税务处理 企业日常经营中常采取多种经营方式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主要表现在涉及一种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存在货物销售行为。那么,同样是一个企业的营业额,如果有不同的经营行为,他们的营业税又该如何缴纳呢?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他们是否还承担着其他税种的纳税会计代理义务? 本篇文章将以建筑企业、酒店为例,给广大纳税人介绍“混业经营”的税务处理。 先说“混合销售” “混业经营是较为笼统的说法,具体涉及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高新地税局税务人员向记
加油开增值税发票不再是困难的事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营改增后,部分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如消耗的汽柴油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造成无法抵扣等。会计代理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设立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的‘换开点’,税务部门的这个新举措真是解决了大问题,确实为企业减了负。”江苏南京一家小型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了解到,今年4月份设立的增值税与普通发票的“换开点”,是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的差异,我们应当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会计基础,分别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而税务是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来处理。此外,税务对有些项目要求按照比例来计算,因此造成很多方面的差异。对此差异,可以通过调整计税利润来进行。 通常在会计处理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是在次年进行汇算清缴以后,对产生差异的数额,假如要调增计税利润,那么只提取所得税,不调整账面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
核定征收企业应注意哪些涉税风险 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当年经营亏损。2011年3月,企业所得税由查账征收改为核定征收。公司财务人员想知道,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哪些情形,核定期间企业应注意哪些涉税风险?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情形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会计代理核定征收又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与定额征收两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不同与区别 企业的广告费会计代理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会计代理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会计代理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
广播电视业 “营改增”试点有关规定 一、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指围绕制造业、会计代理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播影视服务。 三、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
股权无偿划转要考量税收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无偿划转股权的现象。《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0〕25号)第二条对无偿划转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一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入方(划出方)。由此可以看出,无偿划转一般在纯国有产权单位之间进行会计代理。此间要提醒的是,股权无偿划转时,企业必须考量税收成本,以达到节税目的。 厘清法规 会
公司员工学习经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再作为费用扣除。会计代理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设计和建筑安装两项劳务,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积水贴花。
公司纳税调减项目的会计处理 现在正处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会计代理会计处理上主要涉及纳税调增与调减,调增是确保国家税收不流失,调减则保证企业不多缴税款,两者同样重要。笔者对所得税汇缴纳税调减项目,作如下归类梳理。 收入类项目的纳税调减 汇算清缴时,纳税人要注意将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会计代理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减免税项目等作为纳税调减项目,避免可减免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有: 1.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各种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很多公司在管理经营中,公司经常会遇到会计代理企业收取和支付的违约金是单位因违反经济合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经济合同,依据约定的条款收取或给予对方的一种经济赔偿。在经济活动中,违约金的收付,税法的规定和具体的凭证处理不尽相同。 卖方收取违约金的税务处理 卖方收取违约金,是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我发一份会计代理方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一般会被认定为价外费用。 例如,A公司购买B公司货物,合同约定价款100万元,付款期限为货物交付10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车辆发生费用的财税处理 问:我公司属采矿行业,总公司在拉萨,分公司在日喀则,跨地区。总公司自2010年停产后,当时其账上的3辆车开到日喀则分公司使用,没办理过户手续,会计代理那么平时发生的修理、油料、保险都在分公司报销,是否涉及营业税?这些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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